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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由我单位为项目法人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采用中间价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1家,欢迎具备服务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活动。
1.项目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2.项目总投资:554万元
3.选择方式:为避免低价恶意报价,本次成交方式采用中间价成交。
4.比选要求:
(1)比选内容: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2)比选控制价:限价以工程实施方案批复的相应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基数下浮20%人民币叁万壹仟捌佰元整(¥31800.00),报价机构的中标价为招标代理活动的一切费用;
(3)项目要求:招标代理服务。
5. 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盖单位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附近1个月内有效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2021年1月-2024年1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7)招标代理费报价函。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00时前,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资料及报价至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后勤处,资料提交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7.项目联系人: 吴建斌
电话:18685659960
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4年 10 月 28 日
来源:后勤处
一审:张 欢
二审:姚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