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促进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引导同学们形成良好的门厅使用习惯,维护 35 楼门厅秩序,基于现 35 楼门厅情况,修订《35楼管理规范》中“储物柜管理”部分。以下是修改后的储物柜管理规范:
01
关于储物柜
门厅共 8个储物柜,序号由 1 到 9(不包括 2 号),依照由上及下,从左到右依次增大的顺序标号,其中 1 号和 3 号柜为学生组织所有。
修订规定
上锁储物柜:4、5、6、7号柜
自由储物柜:8、9 号柜
注:上锁储物柜中的 5 号和 7 号柜用于存放遗留物品,不对外开放;4 号和 6 号储物柜可供同学们登记后使用。
02
清理时间
由于同学们使用门厅柜子存放个人物品的频率较高,门厅柜子物品每日进行一次清理,清理时间大约为每天上午 9:30-10:00。
短期存放与遗留物品处理
同学或学生组织可以随时将物品存放在自由储物柜(8 号、9 号柜)中,但需在第二天清理时间之前取走。超时物品视为遗留物品,将被转移至 5、7 号储物柜。
长期存放与遗留物品处理
对于需要存放较长时间的物品(存储时间在 1~7 天的物品),同学或学生组织需先向楼长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学号、联系电话、存放时间、预计取走时间),随后领取钥匙将物品存放在 4、6 号储物柜中。超时未取走物品视为遗留物品,不对物品进行转移。
03
每天上午 9:30-10:00 期间志愿者清理门厅,流程如下:
确定存放日期
志愿者会对当天门厅自由储物柜内所有新增物品贴上写有当天日期的标签、拍照记录。
超时物品的转移
所有贴有前一天标签的物品将被视为超时物品,志愿者将其转移至 5、7 号柜。
人员登记和联系
志愿者负责整理上锁储物柜的登记名单,将超时人员的信息誊抄到超时人员名单,同时需要联系遗留物品对应的人员及时取走个人物品。
公共空间使用倡议
门厅属于公共空间,原则上不允许长期存放个人物品。在维护公共空间整洁的前提下,为便利同学们的使用,我们设立相关规定开放公共空间使用权。希望同学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共建更好的35楼!
文案 | 张思远
排版 | 张思远
责任编辑 | 金子路 张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