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最新人事任免!涉及副县长、副主任等!

文摘   2024-11-07 19:30   山西  

浙江省

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6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海平的岱山县人大常委会渔农业与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1月6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红梅为岱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11月6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蔺峻为岱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兆幸、潘洁辞去舟山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6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沈兆幸、潘洁提出的辞职请求,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沈兆幸、潘洁辞去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岱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兆幸辞去岱山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6日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沈兆幸提出的辞职请求,经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沈兆幸辞去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其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贵州省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游海燕同志申请辞去
湄潭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游海燕同志申请辞去湄潭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如仲同志代理湄潭县人民政府
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张如仲同志代理湄潭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如仲为湄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力为湄潭县人民政府副县
决定免去:
冷学民的湄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文杰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文杰同志辞去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何文杰同志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被接受,其担任的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责编:张帆       
编辑:明月                 
来源:岱山人大、微美湄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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