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建辉,男,1977年9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2219770922****,住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16号院。
悬赏事由:申请执行人与张建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栾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324民初516号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2621720.00元及相应利息。本院联系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前述付款义务。
悬赏期限:财产线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至成功送拘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由申请人支付报酬人民币2000 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执行到位后,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
举报电话:
13949258065
18838826889
(举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李中坤,男,1988年4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2419880409****,住栾川县栾川乡范营村十五号楼东单元。
悬赏事由:申请执行人与李中坤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依据栾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324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160000.00元及相应利息。本院联系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前述付款义务。
悬赏期限:财产线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至成功送拘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由申请人支付报酬人民币2000 元;
2.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执行到位后,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
举报电话:
13949258065
18838826889
(举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