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民生   2024-11-25 12:00   福建  



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按照国家行动计划部署,逐一细化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具体任务,确保国家部署的目标、任务不遗不漏。


(二)细颗粒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到2025年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0.0μg/m3、县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18.0μg/m3,并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进一步明确。根据各地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特点,明确分区分类分批开展综合治理,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等行业VOCs深度治理,同时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能力。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关于总体目标。主要明确了到2025年福建省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二)关于重点任务。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燃煤锅炉转型,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六是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七是强化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决策科技支撑。八是强化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持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

(三)关于责任落实。强化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协调。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环境空气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促进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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