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九龙江流域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峡都市报)

民生   2024-11-26 19:38   福建  


福建省力争到2030年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流域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由北溪、西溪、南溪三条主要河流汇合而成,是我国东南沿海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11月25日,记者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谋划和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通知》提出,到2025年,九龙江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64%以上,其中干流国控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75%。到2027年,九龙江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71%以上、力争达到78%,其中干流国控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75%;2027年与2023年相比,市域与县域交界断面、入海河口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总氮浓度持续下降,总磷浓度削减5%以上,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到2030年,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流域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通知》明确了实施全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快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五大重点任务。

其中,《通知》强调,福建省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快制定省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控制与排放标准,落实畜禽养殖分区管控,依法拆除或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绿色转型。可养区内,严控单位面积土地畜禽承载量,北溪江东北引桥闸和西溪桥闸上游新罗、漳平、南靖、平和严控生猪养殖总量,不再新增生猪养殖规模。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场提标改造,确保粪污深度处理后的直接外排废水或者资源化利用的消纳地外排尾水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福建省还将推进淡水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福建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健全完善养殖尾水设施建设、运营等长效机制,深化鳗鱼、虾等养殖尾水治理,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执法监管。依法稳步推进九龙江流域库区网箱养殖清退,推动水产养殖绿色生态健康转型,推广大水面生态渔业模式。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流域化工园区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7年,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化工园区应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及所在园区生产污(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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