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1
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有何变化?
答: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20%降至15%。购买新建商品房、再交易住房或商转公贷款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
2
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和贷款总额如何计算?
答:缴存人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如约定份额的,提取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个人所占份额应付房价款。
3
租房提取政策有何变化?
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房屋核查范围由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淮安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缩小为“在本市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其他未涉及租房提取政策不变。
4
租房提取政策“实际工作地”如何确定?
答:租房提取政策“实际工作地”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所在区域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所在区域按主城区(含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盱眙县划分。如缴存人已婚的,需同时核查夫妻双方实际工作地住房情况。
5
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有何变化?
答:调整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配偶以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电梯新建或更新改造的个人分摊费用。
6
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材料?
答:调整后,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不动产权证书;
(七)非加装电梯产权人申请提取时,提供婚姻或亲子关系证明,如同户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7
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改善型住宅如何认定?
答: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经住建、资规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8
租房提取金额与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后,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有何变化?
答:调整后,支持将缴存人近2年在本市的租房已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具体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情况、还贷能力、购房总价等情况综合核定。
举例说明:
以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2万元、近2年按照租房已提取金额1.2万元为例,调整前:可贷额度为2万元×20倍=40万元;调整后:可贷额度为(2万元+1.2万元)×20倍=64万元,即账户余额不变,可贷额度增加24万元。
9
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哪些要求?
答:对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2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购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使用房票金额、个人自有资金支付房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来源:淮安公积金
编辑:杨琳姝
责编:张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