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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系一公司破产清算终结,另一家中植系公司进入预重整阶段,开启债权申报。
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发出了(2024)黑1102强清49号公告。公告称,2024年10月22日裁定受理对黑河中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孙**为清算组负责人。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根据清算组的申请于2024年12月6日裁定确认了强制清算报告和终结黑河中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时代观点注意到,比较有意思的是,清算组未能接管到公司财产、账册等重要文件,在债权申报期内至清算报告之日,也没有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毫无疑问,那是一个空壳公司而已,但也算是走完了法律程序,中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从此不再存在,与其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一笔勾销了。在对中植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强制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公告期限后也没有债权申报,这是一个法定程序,从法院公告来看,即便有真正的债权申报又如何呢?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就连公司的财产、账册也没拿到,公司还有资产可分配呢?深圳市富润康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法院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2024)粤03破申1020号《决定书》,同时指定深圳市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某(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债权申请已经启动,根据公告,凡是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6日18:00前,以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方式向该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那么,这家公司的债权人就应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因为是预重整,时代观点认为,在法院批准正式重整后还会有一次债权申报的机会。但在预重整阶段成功申报债权的话,在正式重整时同样有效。
时代观点在以前发过很多关于中植系的文章,对于中植系定融债权人呼吁的本息兑付的心情也完全能理解。
但时代观点从来就没有说过如何兑付的事,而是根据法律进行剖析。至于一些地方接待中植系定融债权人时关于兑付的消息,真的只能参考,而且维稳的因素更大些。一位很可能是金融与法律兼通的博主发了一个对中植系未来的观点,认为中植系的未来一定是破产清算,时代观点对该观点持相对同意,但同时认为,中植系各个公司应各有不同处置方式,尤其是法人公司,应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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