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近日启动旅游避“坑”指南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将从8月持续至10月,通过以案说法形式,介绍常见的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坑”,并提供防范和应对建议。
据悉,近期,有的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自媒体直播等进行旅游产品虚假宣传,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有的在没有相关资质情况下,以各式名目经营团队游;有的以旅游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侵害游客合法权益。为此,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展旅游避“坑”指南系列宣传活动,帮助游客提升对旅游“陷阱”的辨别能力,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安全文明出行。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游客:网络里面有门道,无证经营不可靠;签订合同很重要,资质线路先看好;低价旅游是诱导,馅饼不会天上掉;免费旅游看似好,坑蒙拐骗少不了;广告吹得比天高,虚假宣传把人套;破财消灾太可笑,封建迷信惹烦恼;公序良俗不可违,文明旅游是块宝;安全风险要记牢,出行安全最重要。
张某在某社交平台发帖寻找去某地旅游的“旅游搭子”,很快小A私信她,并自称在当地有朋友可以帮忙预订酒店,价格优惠,需要提前支付1500元定金,张某遂通过微信向其转账。出发前一天,张某无意间发现小A也在发帖寻找前往某地旅游的“旅游搭子”,并且时间安排与她们重合,张某感觉上当受骗,要求小A退还定金,才发现已被小A拉黑。
游客李某通过某自媒体平台添加了自称是旅行社工作人员的王某的微信,报名参加了团队旅游,王某称因名额紧张需支付2000元定金,李某即通过微信向王某个人转账,随后王某就失联了。李某觉察不对,与旅行社取得了联系,方才得知王某已于几个月前离职。
随着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通过网上搜索购买旅游产品。有些不法商家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往往会在“搜索引擎”“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自媒体账号”中夸大其词、隐瞒真相,发布不实信息,欺骗、误导游客添加微信,向其私人账户转账。
建议广大游客通过合规的在线旅游平台等预订旅游产品,购买时可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旅行社名称和资质,并核对与付款发票信息是否一致,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网页上的宣传,不轻易向个人转账支付定金等款项,避免造成维权困难。
指导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本文由【阳泉文旅】编辑整理。相关转载内容只为公益分享传播之用,非商业用途。文章或图片版权属于原作者。如遇到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