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秩序,切实提高辖区道路通勤效率,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目标任务,以“治堵、治乱、保畅通”为切入点,强化部署安排,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情况,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动车乱停乱放区域路段,多措并举开展针对性治理,全力整治“因乱致堵”的情况,确保全区交通秩序良好。
一是研判分析。结合全市2024年以来道路交通拥堵数据分析,以及群众投诉反映,梳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较为突出的路段、医院及学校周边区域,结合道路停车资源整合,全面强化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二是联合协作。联动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针对全市各路段“以路为市”等情况进行查处,强化路面巡逻。三是持续高压。利用球机抓拍、非现场执法以及各中队辖区路面巡查、骑警队重点时段路段高频巡逻等方式,强化线下线上查处,提高执法效率,深化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严管严控,对辖区道路进行分段式定人定责制度,压紧压实勤务主体责任。
一是针对治理。针对前期群众反映的乱停乱放突出道路,及时跟进近期群众来电,全方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实施“一点一策”,针对学校周边区域,提高上放学期间交通诱导和警力部署;针对小区周边道路,采取联动社区强化宣传等措施,精准治理机动车停放交通乱象。二是摸底排查。重点针对群众举报的占用公共场所、专用停车位长时间停放的“僵尸车”开展摸底排查,定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车辆信息,并积极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其拖移车辆,不要占用公共资源,影响交通秩序,从中更有效地避免“僵尸车”占道停放造成的交通拥堵。三是优化设施。依据道路实际,科学增加和拆除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新增和取消相应交通标志标线,利用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引导市民规范出行。
一是固定违法证据。对辖区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一律摄像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单,并将其违法行为录入机动车违法信息系统;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一线执勤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用语、规范告知、规范敬礼、严格摄录取证等规定。三是文明公正执法。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勤执法,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全力避免警民矛盾,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交警形象,全面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是借助窗口宣传。通过在车驾管业务大厅、各警务岗亭、执勤点等区域开展宣传工作,普及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款,向群众说明违法停车的处罚标准、交管部门整治措施,使驾驶人认识到违法停车对道路通行安全的不良影响,同时自11月18日以来,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申领,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二是借助执法宣传。发挥“路面阵地”的先导性作用,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地向广大司乘人员讲解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通过触及痛处,让驾驶员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引导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借助线上宣传。用好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增加社会关注度,引导群众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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