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海丰公安按照“净网2024”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快速查处一起编造网络谣言案件,行政拘留一人。
2024年3月19日,海丰公安网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杨某在某平台上发布其“杀人”的信息。经警方核查确认,当日凌晨1时,杨某与工友董某酒后在可塘镇政府附近一工地上,为博取互联网流量,故意摆拍其与工友董某嬉闹时按压董某头部的照片,并配文发至网上,编造其“杀人”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杨某已被海丰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