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烟台市芝罘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刘瑞伟检察长代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
刘瑞伟检察长从围绕中心为大局服务,高站位履行护航发展新使命;践行初心为人民司法,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履职为法治担当,高质效践行公平正义新要求;强基固本为发展蓄能,高标准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四个方面,全面回顾总结了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检察工作。
报告指出,2024年,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7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2人入选省市院人才库或被评为业务标兵、能手,2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7起案例被评为省市院典型,3项课题分别被最高检、省院立项,6篇论文被国家级期刊刊发或在全国获奖。
报告强调,新的一年,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为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中心城区样板贡献检察力量!
人大代表及列席会议的同志们对刘瑞伟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报以热烈掌声。
编辑:孙辰颖
审核:张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