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屋外冒浓烟,6部消防车扑救,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发生了什么?近日,房山区窦店镇一住户家中起火,带来了不小的财产损失和心理恐慌,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是:董某在未取得相关电焊作业资质、未清理周边可燃物等必要防火措施的情况下,违法电焊操作,电焊产生的火花不慎引燃了周边可燃物。目前,当事人董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
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各施工企业及现场动火作业人员
应当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实施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
杜绝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
●鼓励通过京通“企安安”进行线上备案,报告动火作业位置以及动火人、看火人等信息。
●加强动火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现场要专人看护、清理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
●落实动火作业视频监控,通过配备固定摄像头或使用手机等方式,对动火作业实施全程视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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