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经研究,现将2024年州级财政预算支持乡村振兴资金74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入2024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4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二、本次下达资金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要求,支持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劳动力稳岗就业,支持开展产业发展,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建设和其他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的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要求,在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时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扎实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支持开展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统筹推进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形成的资产,要按照现有制度抓好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四、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评估和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项目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五、要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县级资金分配一律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做好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成效,并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2024年州级财政预算支持乡村振兴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2:2024年州级财政预算支持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zip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责编:庞顺琴 李龙华 校核:杨天娇 审发:尤立宪 承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