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三高”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
近年来,黔西南州采取高标准申报项目、高要求实施项目、高效率办理产权的方式,推动1个未定等级烈士陵园升级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2个县级烈士陵园升级为州级烈士纪念设施,1个州级烈士陵园升级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
一是高标准申报项目
组织专班高标准谋划全州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通过成功申报项目后争取到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约1500余万元,协调地方匹配资金600余万元,对全州14个烈士陵园及其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
二是高要求实施项目
成立多部门协调推动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联制度,推动烈士纪念设施项目高标准建设。截至目前,迁移保护散葬烈士墓13座,从烈士陵园中迁出非烈士墓27座,修缮烈士陵园14个,修缮破损烈士墓300余座,维护纪念亭、花坛、台阶90余处,整修陵园围墙10余处、硬化陵园道路7段。
三是高效率办理产权
压实属地县(市)党委政府责任,采取多部门联合推动、责任包保攻坚和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等方式,解决烈士陵园不动产权办理难、非烈士墓搬迁难等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已高效完成了全州8个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创首发 编辑:杨 申 责编:庞顺琴 校审:李龙华 审发:尤立宪 承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