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内被交警查获五次酒驾,其中有两次属醉驾,有三次属无证驾驶。这样貌似小说家都难以想象的情节,却也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最近,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祥城中队的民警在执法中就查获这么一起令人瞠目的一人多次酒醉驾案件。
2019年12月10日晚,孙某某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在祥云县黄里县线K11+300米处,因饮酒驾驶被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当时他的呼气检测值为29mg/100ml,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21年10月15日晚,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祥云县龙翔路与文化东路交叉路口再次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检测,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5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驶。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吊销了这位孙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司法机关最终依法判处其五个月拘役,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这么重的惩罚,平常人应该是刻骨铭心了,但是刑满不到两个月,也就是在2022年下半年,孙姓驾驶员又再次因酒驾被祥云交警逮了个正着。2022年8月10日晚,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再次饮酒驾驶,当时的呼气酒精检测含量为24mg/100ml,交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处罚款。
连续三次因酒醉驾被处罚,对于常人来说教训可谓深刻。但是,一年之后,这位孙姓驾驶员又再次被交警查获。2023年9月26日晚,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祥云县财富大道与龙凤路交叉路口处再次醉驾,被祥云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孙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01.4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祥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危险驾驶行为作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的处罚。
“悔不该当初”,每次被查这位孙姓驾驶员都表现出极度的忏悔,可是,平息一段时间以后,他内心那只小白兔又开始蹦跶了起来。时间来到2024年12月5日晚间,祥云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肩上的执法记录仪又再次记录到了这位和酒精有着“剪不断理还乱”关系的孙姓驾驶员。2024年12月5日晚,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龙翔路与友联街路口处再次饮酒驾驶。经现场检测,孙某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祥云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六年内被交警查获五次酒醉驾,等待孙某的是严厉的惩罚。
交警提示: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酒杯与车钥匙不可兼得,酒驾与安全背道而驰。莫让酒杯变“酒悲”,拒绝酒驾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