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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6日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车数量迅猛增长,车辆类型各异(二轮、三轮、四轮等),这些车辆存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超员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且大多没有购买车辆保险,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并由此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整治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切实规范通行秩序,改善交通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贵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查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8、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交警大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凡已购买电动车且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群众,请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注册登记资料及时到贵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安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并积极购买相关保险。贵溪车管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便民利民举措落地见效,根据辖区社区、企业、乡村上牌需求,持续提供上门服务。同时请群众切勿购买非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购买前可先致电贵溪交警大队车管所(0701-3315818)查询是否能够上牌,购买非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后将无法上牌。
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电动车,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将车辆送至回收企业报废,如未及时报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将依法暂扣车辆并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贵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