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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你在网上遇到了“真爱”
他对你主动示爱
情绪价值拉满
千里奔赴你的城市
完成一场爱的告白
沉浸美好恋爱的你
逐步沦陷
却不知你只是他play的一环
你,沦为了“海王”的工具人
充满正义感的贵检小编
助你斩断罪恶的轮回
让我们切换上帝视角
来看看“海王”的圈套
下一次可不要被骗了哦!
2023年,小林通过抖音结识了孔某、林某、汪某等女性,小林伪装自己有行政背景、资金雄厚,“不经意”的炫富、“刻意流露”的大方、配合“油嘴滑舌”的腔调,成功骗取了孔某等人的芳心。
2023年5月至12月,小林利用抖音、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与孔某等人聊天,并主动提出想成为她们的男朋友,孔某等人在小林的花言巧语下沦陷。成为“男女朋友”后,小林主动前往孔某等人居住地与女方约会并开房,浓情蜜意之时,一切水到渠成。
小林在酒店与孔某等人发生性关系时,偷偷录下不雅录音。事后,小林以此录音为威胁,要求女方再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孔某惊觉被骗选择报警。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贵溪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是否有其他被害人线索,经过进一步侦查,另外两起案件浮出水面。至此,小林的作案手段暴露无遗,“海王”面目逐渐清晰,孔某等人才终于看清小林的真实意图。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贵溪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小林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检察官有话说
网恋虽甜蜜 当心有陷阱
当今网恋成为年轻人恋爱的一种新途径,网上信息真假难辨,在无法甄别对方真实用意及身份的情况下,不可轻信其甜言蜜语。
同时年轻人也要摆正自己的恋爱观,切勿以不雅录音等方式违背妇女意志,逼迫女性发生性关系,否则将触犯法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