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预告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有些父母不能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甚至有些父母的行为,还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亲生母亲侵害女儿的案件。夫妻二人离婚后,女儿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连续两年拒绝为其女儿报名上小学,导致孩子快9岁仍未就读小学。对于这样不称职的监护人,法律上能够如何惩罚她?
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特别邀请了本案的主审法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宋晓佩和青少年心理专家廖文婷,为您共同解读案件始末。
嘉宾
宋晓佩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嘉宾
廖文婷
青少年心理专家
广泛征集,了解网友真正关心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