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
彰显城市内在气质
眼前美丽的风景
掌控在你我手中
一纸一屑煞风景
一举一动显文明
垃圾有危害
弃之要有道
不要让手中的垃圾
斑驳了城市的面容
本期曝光台对2起巡查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违法行为:2024年9月12日,谢某在杏林街道苑东路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违法依据: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 : 杏林中队执法人员向其开具《警示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违法行为:2024年9月9日,方某在集美街道石鼓路未按规定投放可回收垃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违法依据: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集美中队执法人员向其开具《警示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置身公共场合
你的个人形象
代表的不止是你一个人
而是整个城市
每位市民都要行动起来
共同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