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榜样 建新功⑫】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深耕者——杨有江

政务   2024-11-22 08:46   甘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三马”工程、“八大赛事”和“八大评选”活动,开设先进典型宣传专栏,号召全市检察干警“学习先进 紧跟先进 争当先进”,始终保持勇于追求、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打造创新型、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


正宁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杨有江



杨有江,现任正宁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从检以来,他长期扎根在刑事执行检察岗位,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先后多次获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2024年9月,在甘肃省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


心怀初心细钻研

从进入检察机关,杨有江便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当时刑事执行检察多项职能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契合刑事执行检察综合性监督要求,他始终以精益求精的态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虚心向同事请教,反复琢磨“大墙内”“大墙外”不同的监督工作重点,做到依法监督监管执法活动与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并重,追求监督履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一路走来,从最初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到财产刑执行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再到后来的执检子系统操作、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巡回检察等业务,他在不断学习中逐渐成长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求真务实勤耕耘
作为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杨有江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履职、敢于监督,以刑罚的正确执行确保公平正义的顺利实现。在一次日常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杨有江发现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未按规定前往社区矫正机构报到,遂进行了调查了解。他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缓刑考验期限即将届满,便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出现了不服从监督管理的情形,且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因违反监管规定被给予过处罚。杨有江调查后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且经教育拒不改正,遂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向原判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最终刘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迎难而上勇担当

巡回检察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式的重大创新,在工作模式、办案程序等方面都有新的要求。作为基层检察干警,杨有江对监狱业务接触不多,面对完全陌生的领域,他坚持边学边干,一方面学习监狱检察业务,一方面熟悉巡回检察程序规范,在学习历练中逐渐补强了业务不熟练的短板,有力承担起监狱现场检察、资料查阅、案卷审查等工作任务。在巡回检察监督履职的同时,他更加注重学习借鉴,把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自己日常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业务能力。


放下荣誉再出发

荣誉是为了更好的前行。多年来,在不断的实践和学习中,杨有江秉持对检察事业的敬重、对司法工作的敬畏、对纪律规矩的坚守,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线默默奉献,与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300余人(次,化解处理各类控告申诉线索6件。如今他虽然被调整到办公室工作,但是依然坚守着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正是这份热爱,让他在捍卫公平正义这条道路上无所畏惧,勇毅前行,为维护司法公正贡献青春力量。

供稿:正宁县检察院
编辑:段改红
审核:吴建洲 段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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