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榜样 建新功①】心怀热爱 逐光前行——崔兴超

政务   2024-11-04 16:33   甘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三马”工程、“八大赛事”和“八大评选”活动,开设先进典型宣传专栏,号召全市检察干警“学习先进 紧跟先进 争当先进”,始终保持勇于追求、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打造创新型、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


庆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崔兴超,男,本科学历,2013年参加工作,现任庆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2024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称号。


初心如磐 保持敬畏
2013年大学毕业后,他先后在乡镇、党办、审计等多个岗位工作,让他有时间和机会去发现内心真正热爱的东西。初心的方向,就是脚步的方向,选择检察事业是他初心选择,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责任。作为检察事业中的一员,时刻保持着敬畏感,把一件件小事琐事做好,是他内心的衡量标尺。日常工作中,他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细致审查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当事人提出的合法诉求,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做到案件实体和程序正义的统一,确保追诉犯罪的同时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砥砺前行 勇于突破

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2021年,他全程参与涉油泥污染案件的现场调研,收集相关材料,逐案进行核查分析,撰写工作报告,其所在部门被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检联合表扬,评为先进集体。2022年,协助办理了陈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通过查阅大量规定、相关类似判例,细致审查案件证据,独立提出了法律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为后续案件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此案件被作为全省典型案例推广。今年,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面对全省业务精英的竞技,他克服畏难情绪、工学矛盾,坚定从容应对挑战,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标兵”称号。


向下扎根 向上生长

“冀以尘雾之微,补益山海;以荧烛末光,曾辉日月”。崔兴超始终认为,不断付出总会有收获,努力钻研检察业务,善于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见贤思齐,保持阳光乐观心态,持续补足完善。办案中,注重从个案到类案的总结分析调研,收集分析全市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筛选分析案例,撰写情况汇报,获全市调研文章三等奖,为全市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他积极参与禁毒、国家安全、宪法宣传等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做传递司法温度的“小信使”。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段改红
审核:吴建洲 段改红

庆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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