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4年10月1日起,全县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禁火范围:全县所有森林防火区(林地及林地边缘)。
三、禁火事项: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和烧火;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4.禁止烧荒、烧秸秆、烧田埂、烧草木灰;
5.禁止在林区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遂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来源:遂川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