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
我厂里的玻璃夹胶被偷了,
工厂做工还要用,
麻烦你们帮我找回来。”
10月17日9时许
辖区某工厂工人胡师傅急匆匆来到
吉安县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报警称
其于10月13日将新购的10桶玻璃夹胶
存放在工厂一楼车间里
直至案发当日8时许
胡师傅进入车间取玻璃夹胶做工时
发现7桶玻璃夹胶被人盗走
价值约4000元
▲嫌疑男子的身影。
接警后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阅相关监控视频发现
10月14日2时45分
一名身着白色上衣的男子
从车间侧门进入存放玻璃夹胶的区域
作案时全程蹲着身子
将玻璃夹胶推往侧门方向
用该方式将玻璃夹胶盗走
民警经过细致侦查发现
嫌疑男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
对工厂内部环境十分熟悉
怀疑是内部人士作案
通过走访询问
民警逐步锁定嫌疑男子身份
朱某,26岁,曾为该工厂工人
▲朱某指认作案现场。
在该工厂的协助下
民警很快联系上朱某
并展开劝投工作
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
朱某于案发次日上午
来到凤凰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案后
朱某对自己盗窃的
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初
其因自身原因从该厂辞职
而后沉迷在网吧打游戏
很快将手头积蓄挥霍一空
经济拮据的朱某想到
“老东家”的玻璃夹胶很值钱
遂产生盗窃玻璃夹胶的想法
凭借对工厂日常运行
以及内部环境的了解
朱某于14日凌晨来到工厂附近
趁厂内无人时
进入存放玻璃夹胶的车间
为避免被监控视频拍到体貌特征
朱某作案时全程蹲着
将玻璃夹胶往车间侧门方向推移
并在得手后将其藏在
附近正在装修的工厂内
期间
朱某共盗窃7桶玻璃夹胶
事后以邮寄的方式卖出
朱某原以为天衣无缝
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抓获
目前
被盗物品的返还工作
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 稿:吉安县公安局陈扬波、黄玲
编 辑:邓 琨 琳
责任编辑:梅 琴
审 核:欧阳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