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公路沿线摆摊设点的通告

政务   2025-01-23 16:43   山西  


稷山县交通运输局 稷山县公安局

关于禁止在公路沿线摆摊设点

通 告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整治稷山县G5高速公路引道、兴稷大道、运稷路等部分路段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停车等乱象,维护我县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沿线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堆放物品、搭建临时设施,严禁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不服从管理、拒不配合,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者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提升我县良好的市容市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参与到维护公路交通安全行动中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稷山县交通运输局 稷山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



来源:稷山公安


稷山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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