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9月7日,方城县一网民杨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并配上了极具误导性的文字描述,内容包含“手起刀落,左心右肺”等暴力伤害的描述,营造出一种危险和紧张的氛围。该信息一经发布,便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引发了网友们的恐慌和不安。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认该信息为虚假内容,系杨某某为博取眼球而恶意编造配制的。杨某某的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还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9月9日,针对杨某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图一时痛快编造虚假信息
在网络上传播可不是件小事
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
博取流量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轻则承担侵权责任
重则罚款拘留
甚至涉嫌犯罪!
个人需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同时也要履行好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
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