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明确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可偏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蝇头小利和口腹之欲,将自由自在的野生鸟变成“笼中鸟”,最终也将自己“捕”进了法网。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26日晚,被告人许某某在方城县古庄店镇某村西边地里架设粘网(长30米,宽5米),利用电瓶、电线、喇叭、控放器等诱鸟装置播放鸟鸣音乐,黑水鸡听到音乐后便飞过来撞到粘网上。27日凌晨1时许,许某某在捕鸟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许某某当晚共捕捉黑水鸡40只。许某某猎捕的黑水鸡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
方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许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法官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禁猎区:《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通告》规定方城县全域均为禁猎区。禁猎期为长期
禁猎对象: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猎捕物种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用的工具、方法: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铁铗、地弓、粘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设笼诱捕、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鸟鸣音乐、陷阱、网捕、捡蛋、捣巢等方法猎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