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公布一批违法典型案例

政务   2025-01-08 10:40   江西  


为有效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对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缺斤短两”电子计价秤等违法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渝水区沙土农贸市场某鲜肉摊使用不符合通用技术要求的电子秤案


2024年12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渝水区沙土农贸市场某鲜肉摊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一台电子计价秤,执法人员现场使用2KG标准砝码对该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按单价1按键后,电子计价秤显示为 4.2斤;按单价2按键后,电子计价秤显示为4.4斤,经鉴定为不符合通用技术要求的电子秤。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4年12月25日已立案查处,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胡家农贸市场某摊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4年12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胡家农贸市场某摊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偏载不符合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城南农贸市场某摊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4年12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城南农贸市场某摊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通用技术要求、偏载不符合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余高新区某卤味店使用不合格的电子秤案


2024年12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新余高新区某卤味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通用技术要求、偏载不符合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对当事人进行当场处罚。


案例五:

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仙女湖区观巢农贸市场某流动摊点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案


2024年1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仙女湖区观巢农贸市场某流动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未经检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对当事人进行当场处罚。








下一步

“鬼秤”现象近年来屡禁不止,不仅降低了商家的诚信,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计量不合格、破坏计量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全市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如发现计量违法行为,保存好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良好有序的市场计量环境。








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综合新余市场监管
编辑:吴彦樾 校对:吕玉婷
值班主任:邹琴 谢丹
值班总编:刘远华
投稿邮箱:xinyuap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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