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们的事情费心费力!”熊女士的家属反复感谢着民警。近日,崇仁县公安局白路派出所充分发挥“交所合一”和“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优势,成功调解一起长达数月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时间追溯至2024年10月13日傍晚,白路乡村民宁某某驾驶电动车在孙坊镇某村不慎将步行的熊女士撞伤,该事故导致熊女士腰椎骨折,并转院至南昌治疗。2024年10月21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宁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熊女士的家属多次找宁某某及其家人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可双方始终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导致该纠纷一直得不到解决。
2025年1月21日,民警再次找来双方家属进行调解,民警对当事双方耐心做思想工作,讲利害、摆事实、普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诚心”定纷止争。经过近2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为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随后,宁某某家属向熊女士家属履行了赔偿款兑付义务。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被妥善化解。
来源:白路所
审签/黄育彬 审核/张荣德 编辑/唐智峥、付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