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全市法院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持续锚定“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创新驱动,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乌海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即日起,乌海中院推出【奋斗这一年】专栏,展现全市法院做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彩答卷。
2024年以来,乌海中院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题,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聚焦政治引领,筑牢思想信念根基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始终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政治根基。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规定,2024年以来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18次。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位置,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压实责任,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不断抓实干警理论武装。创新学习机制,结合法院实际探索创建“党组领学、集中共学、线上导学、支部深学、个人自学”联学机制,实现理论学习全院全员全覆盖。2024年以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研讨6次,政治学习43次,每日一学227次,为干警发放应知应会手册600余册。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培育“党建领航 聚力天平”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互融互促。全体党员志愿揭榜信访“骨头案”,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聚焦“选育管用”,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院队伍管理,积极构建“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
构建开放多元人才体系。围绕法院发展实际,统筹考虑队伍结构、专业需求,科学制定进人计划,严把入口关,2024年招录定向选调生1名、公务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递补聘用制书记员2名。截至目前,中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干警66人,占在编总人数58.4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14人,占在编总人数12.39%。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要求,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警选拔出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年来,共开展干部选拔任用4批次60人次。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中院配备40岁左右班子成员1名,35岁左右内设机构正副职16名,达到了内设机构正副职的40%。建立两级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库,共储备人选33人,完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跟踪培养机制。加强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加大两级法院审判业务领域带头人评选工作力度,两级法院15名法官获评全市法院审判业务带头人,2名法官获得全区专家型法官称号。实行法官助理分层培养,完成23名法官助理首次定阶工作,明确不同阶段法官助理培养重点,有侧重地进行梯次培养。
精准实效提升能力素质。扎实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精准施训、靶向教学。2024年以来组织各类培训25期1419人次,其中专业类培训16期599人次,开展“庭长讲业务”10期。充分运用上下互派、内外联动等方式,畅通干部交流渠道。2024年,与市检察院交流互挂干部1名,本院审判业务岗位与综合行政岗位交流2名,选派1名员额法官、2名优秀干部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7名干警到基层法院对口支援,1名选调生到派出法庭锻炼,鼓励1名优秀法官助理到基层入额,基层法院4名员额法官到中院交流任职。不断打破交流壁垒,让干警在急难险重主战场、服务群众第一线,在打硬仗、扛重活、攻难关中练出真功夫,全方位提高综合能力。加强实战演练,组织举办全市法院系统岗位技能竞赛,全市法院29名个人,4个集体受到表彰。注重调查研究,积极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各类法治论坛、调研征文活动。在第二届“晋陕蒙黄河峡谷区域法治论坛”中,1篇论文获得一等奖,1篇论文获得二等奖,9篇论文在“乌海法治学术交流会”中获奖。
加强干警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能上能下负面清单、入额、退额管理等要求,及时调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警,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良好局面。2024年以来,两级法院递补员额法官1人,办理确认员额11人,自然退额6人。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逐月通报考勤情况。严格落实离任人员从业管理政策,印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离任人员从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一人一档的离任人员信息库,对离任人员从业禁止等问题进行全面监督,规范离任人员从业行为。做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要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内生动力。
三、聚焦严管厚爱,强化司法作风建设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围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不懈抓关键环节、抓日常经常、抓专项整治,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坚决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督促落实。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从严要求不断筑牢廉洁防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专项检查工作,擦亮干警知敬畏、有良知、守底线的鲜明底色。持续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进一步树牢“严”的导向。2024年以来,开展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填报“一对一”宣讲21场次,两级法院干警通过“三个规定”记录平台主动报告有关事项5179人次3625条。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常态化开展重大节日前对干警的廉政提醒。2024年,重大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提醒5次,重点谈话提醒6人次。
驰而不息抓实抓好警示教育。加强警示教育阵地建设,在我院党性教育中心展厅开辟专题板块,打造法院特色的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强化廉洁意识。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全市法院近三年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始终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持续开展“群腐整治”、“司法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通报警示教育案例9次,播放警示教育片3次。
用心用情做好从优待警工作。积极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十二条措施》,紧盯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思想交流和沟通,听取干警意见建议。每年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为干警提供展示才艺的舞台,举办运动会、户外活动、文艺汇演等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文字: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