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的通知

学术   2024-06-05 16:45   湖北  

中监协〔202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监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收集分析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数据,选取部分建设单位进行回访,形成活动总结报告,以此反映工程监理行业总体服务水平及需要完善、改进的不足之处。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本次活动由中监协组织,并成立活动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中监协各分会(以下简称“各地协会、行业专委会、分会”)负责组织所在省或所属行业、分会的中监协会员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并根据中监协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做好部分建设单位的回访工作。
      3.参加本次活动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由中监协会员单位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且在2023年底之前已竣工(活动范围见附件1)。
      4.中监协会员单位自愿参加,根据本通知要求选择所监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以下简称《问卷》,具体见附件2),每个中监协会员单位可选择1~2个所监理的项目发放《问卷》。
      二、活动实施计划
      为了确保本次活动能顺利完成并收到良好的反馈和宣传效果,实施计划如下:
      1.满意度调查和确定建设单位回访清单(2024年07月12日前)
      (1)各地协会、行业专委会、分会收到本通知后可组织所在省或所属行业、分会的中监协会员单位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2)各中监协会员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愿参加,将《问卷》提交至各地协会、行业专委会、分会;
      (3)各地协会、行业专委会、分会可组织专家对《问卷》进行统计,并根据问卷的得分、监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建设单位接受回访的意愿情况,向中监协推荐可回访的建设单位,推荐回访的建设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在省或所属行业、分会的中监协会员单位总数的15%。
      (4)中监协组织专家确定建设单位回访清单;
      (5)各地协会、行业专委会、分会根据建设单位回访清单,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3)。
      2.对建设单位回访(2024年07月15日~09月15日)
      (1)中监协将建设单位回访计划发至各地协会、行业专委会、分会,并委派专家参加回访(回访内容见附件4);
      (2)回访后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评价函,专家形成回访书面报告。
      3.总结报告编写(2024年09月16日~2024年10月30日)
      (1)活动专家组根据《问卷》数据,分析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并提出需改进之处,形成总结报告;
      (2)总结报告由中监协组织专家审核。各监理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修订。修订后由活动专家组统一进行汇总形成最终总结报告。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璐 杨溢  010-68346976
      沈云飞 15921506132
      邮  箱:caechyfz@163.com

附件1:满意度调查活动范围

附件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3:监理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附件4:建设单位回访主要内容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请点击 阅读原文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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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雯玥

审核: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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