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政务   2024-12-04 10:22   湖北  

近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文,确定我市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6948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8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97元。

自2024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4097元的,按4097元计算;超过20844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由本人选择确定。分别按下限档(4097元)及缴费基数月标准(6948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为9832.8元、10008元、11688元、13344元、15024元、16675.2元、25032元、33360元、41688元、50025.6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通过‘楚税通’手机App和各代征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温馨提醒,缴费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前,最迟不得迟于2025年6月30日,超过缴费时间未缴费的将不予补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全市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漳河新区社会事务局,漳河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35号),现就我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荆门市为省第二档,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8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97元。请各地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自2024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4097元的,按4097元计算;超过20844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二、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每人每月15元,年缴费额为180元。




(四)长期护理保险



按年度缴费,每人每年缴费额为36元。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3日


来源:荆门日报  荆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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