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政务   2024-12-16 09:54   湖北  

12月13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为尽力削减我市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本地污染源叠加影响,我市决定于12月10日15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10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随后,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和应对,或加强管控力度,或做好巡查督办,相关工业企业积极响应,或停产或减排。

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研究决定自12月13日16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响应。预警解除后,各地各部门继续执行污染天气临时管控措施,并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三级清单严格管控措施,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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