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
山东潍坊的苏女士到银行
准备提取100万元“彩礼”
但民警向其了解资金来源
她却支支吾吾
……
经查,这100万元
是苏女士网恋“男友”诈骗所得
而苏女士则成为
对方帮助实施诈骗的“工具人”
“警察同志,有人要提取100万元现金,我们觉得有点异常,请过来核实一下。”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反诈中心民警接到辖区内某银行电话,请求到场协查调查。
↑苏女士到银行取款↑
“取这么多钱,有什么用途?”面对民警的询问,苏女士表示:这是自己的结婚“彩礼”。
但民警向苏女士了解资金来源时,她却无法准确描述资金来源。
经查,半个月之前,苏女士在网上结识一名男子,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每。男子称自己在外地,无法前往银行提取货款,便将货款转至苏女士的银行账户内,让她去取现。
经核实,这100万元是由田某的账户转出。
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田某,深陷骗局的她,谎称上述钱款是转给自己“儿媳妇”的彩礼。
而当民警询问“儿媳妇”的具体情况时,田某却无法说清楚,也拒绝透露自己家人联系方式。
在不能确认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民警立即对苏女士银行账户内的100万元,进行临时止付处理。
随后,民警又进一步查到田某儿子的联系方式,电话那头,田某儿子称并未让母亲给自己女友转过账。
原来,不久前,田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一个孙姓朋友。在交流过程时,孙某称自己网络不好,让田某帮其操作一下期货,看到对方轻松赚钱,田某非常心动。
随后,按照孙某提供的链接,田某注册账号并投入了20万元;很快,这20万元就赔得精光。
对此,孙某告知田某,波动是暂时的,并让她再投100万元,田某毫不犹豫地再次照做。
为了让这笔资金安全到手
孙某把前段时间
通过网上交友认识的苏女士
当成实施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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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需谨慎,所有把投资款要求投入个人账户的行为都是诈骗,一定要反复核实投资机构资质,擦亮眼睛。
同时,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向提供个人身份和银行卡信息,不要帮他人取钱,防止稀里糊涂地成为了电信诈骗“工具人”。
来源:新闻坊综合法制日报
编辑:许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