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推出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措施。
根据通知,天津一是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天津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天津还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通知还提出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此外,通知指出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更多“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上述措施自2024年10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房地产政策“组合拳”公布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天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
会上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迅速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市场止跌回稳。
“组合拳”怎么打?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
四个取消
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调整或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主要包括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四个降低
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降低了首付比例,统一首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
降低存量贷款利率;
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税费负担。
通过落实这些已出台的政策,降低居民的购房成本,减轻还贷压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两个增加
一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城中村安全隐患多、居住环境差,群众改造意愿迫切。据调查,全国仅35个大城市待改造规模就有170万套,其他城市也有改造需求。全国城市需要改造的危旧房还有50万套。这次,对条件比较成熟的100万套,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前干、抓紧干。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这更有利于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房子,又不用在外过渡,能够直接搬入新居。同时,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
二是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都纳入“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政策效果已经开始显现,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建商品房销售等主要指标降幅继续收窄,特别是9月底以来,一手房看房量、到访量、签约量明显增加,二手房交易量持续上升,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媒体报道,多地房地产政策支持力度加码,一线城市楼市全线回温。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落实,把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更多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