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规将实施

民生   2024-11-01 19:39   山西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

许多小伙伴生活中

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它在日常出行、节能减排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在今天!

这项新规定将实施

准备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们

要留意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

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

01 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02 要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认证委托人对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按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完成认证变更。


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作为普通消费者

如何区分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又该如何选购

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电动自行车呢?

可以查看这篇推文复习哦~

不合格!首批清单公布,

下月起将强制执行

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

规范法规规章备案程序

建立完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

……

11月起,还有这些新规施行

将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了解下吧

👇


-END-

『喜欢就点个       』

来源丨忻州市场监管

编辑丨尚桐

转载请注明以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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