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月1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人民中路(长海路至南门桥路段) | ① |
2 | 白溪大道(长城路至希望大道路段) | ① |
3 | 长新路(长州路至明珠路路段) | ① |
4 | 林荫路(希望大道至明珠路路段) | ① |
5 | 县前中街(滨河大道至人民北路路段) | ① |
6 | 长海路(人民南路至金陵南路路段) | ① |
7 | 金竹路(长城路至长州路路段)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