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在职场中
不仅有双休、大小周
还有……
上一休一
(即上一天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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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媒体上
曾有网友发帖提问
“上一休一”和“上五休二”
哪种更好
该话题引起热议
评论区里
经历过“上一休一”的网友
多来自服务行业
包括导购、商场客服、健身房前台
还有护士、铁路工人等
其中
一位从事商场客服工作的网友表示
自己每天工作12小时
享受14薪+10天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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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天休一天到底爽不爽?
不同人有不同看法
有人认为
上一休一很好
平常休息时间比较充裕
下班晚了也不担心第二天起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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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跟同事调班
拼一个“上五休五”的小长假
错峰出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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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认为
上一休一的工作
多数每天工作时间达12小时
下班回家睡一觉
又要继续上班了
比想象中辛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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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一休一的人来说
节假日也要上班
请假也比较麻烦
有时候作息还会日夜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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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行业
由于生产需要
并不实行“做五休二”的标准工时制
而是执行“做一休一”
这种弹性用工形式
我们称之为综合计算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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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
一般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
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
是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
只适用于部分特殊岗位
且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请行政审批
并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等
否则“上一休一”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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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2、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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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休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注: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计算得出
1、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应超过166.64小时;
2、以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应超过500小时;
3、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应超过2000小时。
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时总数
超过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时总数
企业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
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3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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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加班的:
延时加班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小时数×150%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加班天数×300%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上一休一
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答案是可以
执行什么工时制度
与劳动者是否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并无关系
只要工龄满一年
就能依法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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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