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一、简介
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洁净燃烧技术国家教委开放研究实验室”,2005年科技部批准建设“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科技部批准建设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坚持为国家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的重大需求提供科学理论和创新技术,围绕能源利用学科的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化石能源、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固体废弃物能源化高效清洁利用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为了推动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作用,吸引国内外人才到实验室来合作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研究,实验室特设立开放基金课题(以下简称课题),支持能源及相关交叉领域的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
二、资助领域
1. 煤炭与多元燃料耦合燃烧(代码CEU1)
2. 多元燃料燃烧利用过程减污降碳高效协同(代码CEU2)
3. 煤炭与多元燃料的热化学转化利用(代码CEU3)
4. 固体燃料热化学转化过程的智能计算模拟与终端产物的高值化利用(代码CEU4)
5. 可再生能源与储能(氢能、热化学储能、燃料电池、车辆热管理、其他)(代码CEU5)
三、申请须知
1.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时,应当首先认真阅读《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的通知。
2. 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指南》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为了强化开放交流、营造优良学术生态,若申请人毕业于浙江大学,需具有5年及以上的正式工作经历(即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原则上在浙江大学相关单位工作的科研人员不能申请。
3. 课题进行分类设置,分为重点类和面上类,重点类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为10-20万元,面上A类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为5-10万元,面上B类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一般为2-5万元。
4. 《申请表》中需填写资助领域,从《指南》第二条资助领域分类中选择填写代码。
5. 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年,确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6. 申请者应当是申请课题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申请者申请(含在研)的开放课题不得超过1项。
7. 申请者下载并填写《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将电子版申请书报送实验室办公室邮箱ceu@zju.edu.cn,电子版申请书请发送word文档格式,标题命名为“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姓名-工作单位”,邮件主题同上。
8. 实验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课题先进行通讯评审,再由实验室进行会评,根据评审情况择优资助。待课题审批通过后,再通知课题申请人邮寄纸质版申请书到实验室办公室,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9. 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5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
E-mail:ceu@zju.edu.cn
联系人:管老师
电话:0571-87952401
五、附件下载
实验室网站-开放交流-开放基金栏目:www.ceu.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