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元宵节了
俗话说“不过十五都是年”
春节也临近尾声啦
小编在此有重要提醒
正月十五闹元宵
禁燃禁放不能忘!
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关于加强元宵节期间
烟花爆竹联合管控的提示函
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的传统民俗,在营造节日氛围的同时,也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研究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气态污染物,导致短时间内空气质量急剧下降,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将持续悬浮数小时,对老人、儿童、孕妇、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健康威胁尤为显著。
2025年春节期间,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明显污染,经预测,元宵节期间,我市仍以静稳天气为主,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极易出现污染天气。
请各地组织乡镇(街道)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履职、协同配合,完善烟花爆竹管控网格化制度,将具体工作细化到网、落实到格、明确到人,确保值班值守全覆盖。
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低碳、绿色安全的过节新风尚,引导群众文明安全过节。
要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禁储、禁运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相关违法行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界首市关于依法打击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未经许可,任何商场、超市、零售店等经营场所或个人严禁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等非法违法活动;严禁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经营、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寄递烟花爆竹;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违者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须立即停止非法活动,主动到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上交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相关部门将视其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场所的安全条件要严格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不得在零售场所内设置明火灶具、床铺等生活设施;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在居民居住场所、商场、超市等处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方式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利用闲置厂房、院落、出租房屋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设立中转库、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等。一旦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强化公共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买。
五、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力度,充分发挥基层防线作用,一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查处。
六、全市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积极举报、揭发非法生产、经营、邮寄、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查处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隐私,对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予以奖励。(界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558-4884841;界首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58-4885681)
特此通告
界首市公安局
界首市应急管理局
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界首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1月2日
01
1月27日
烟台高新区民警中发现
辖区居民于某某在其果蔬店内
非法储存多个种类烟花爆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安机关依法
给予于某某治安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02
2025年1月31日
贺州市城中派出所民警
发现八步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元罚款
03
1月24日上午10时
太和县光明路北侧一超市
因开业大喜燃放大量烟花爆竹
该地点属于禁燃区域
警方根据
《安徽省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对违法行为人贾某某给予罚款处罚
04
1月27日傍晚
梅州市兴宁市径南镇黄坑村
某小高岭及附近农田发生火情
经查
当日17时许
何某未顾及周边环境且操作不当
在村中自家屋门口燃放烟花爆竹时
引发火情
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
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05
1月28日晚
杭州市上城区查处一起
不遵守禁燃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导致火情的违法行为
张某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被依法行政拘留11日
再次提醒
非法储存或经营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
构成严重威胁
稍有不慎
便会酿成严重后果
@所有人: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请查收!
案例一
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不慎引发化粪池井沼气爆炸,四周车辆被炸翻,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二
2024年1月1日,湖南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一小区发生一起交通工具火灾。据物业监控显示,两名孩子在小区架空层燃放烟花,引燃了易燃物,这才引发了火灾,13辆电瓶车被烧成铁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三
2022年12月31日,广东东莞某小区12楼一户人家的阳台突发火灾,火光将整个房间点亮。阳台处可见明显火焰,浓烟不断往上冒,经调查,火灾是由两名小男孩玩烟火棒导致的。
案例四
2025年1月1日,吴某某为博取眼球,在小区高层住宅楼平台上燃放“加特林”手持烟花,其行为涉嫌危害高层住宅楼消防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案例五
2025年1月17日,甘肃定西临洮县,一名男孩将点燃的爆竹扔进了窨井,并向井内探头查看。不料地下突然闪爆,冲击波将男孩掀起数米高,窨井周围部分地砖被炸损。所幸经过救治男童并无生命危险。
烟花虽美
安全是硬底线
请大家自觉做到
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