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审结的
一起“同窗闺蜜”诈骗案
让人警醒
自导自演几场戏
骗好友钱财
小花(化名)和小锋(化名)是同班好友。一天,两人穿上新发的实习制服,小锋还为两人拍了个美美的工作视频。该视频被转发到了短视频平台上,成功吸引了数万流量和一定的关注。
为此,小花想出了一出自导自演的戏码。小花先是欺骗小锋,告诉小锋自己已经将此事报警,并以小锋“侵犯其肖像权”为由要求其赔偿4500元。小锋赶忙道歉,并赔偿了小花2500元。
小花并没有止步于此,过了一个月,小花又谎称:“已经起诉到法院,要撤案需要支付7500元给法院。”小锋觉得小花无理取闹,可又不敢怠慢,毕竟“官司”缠身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小锋又分两次向小花一共转了5000元。
没过几天,小花使用其丈夫电话并冒充其丈夫发短信给小锋,称“打点撤案”请客送礼花费了30000元,要求小锋平摊。小锋信以为真,又向小花转账了8000元。
冒充法院工作人员
诈骗金额升级
随着小花利用小锋的“天真的信任”,在诈骗的路上越玩越大,很快又将“戏码”升级。她居然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谎称“打点撤销案件”时,请律师花费了80000元,要求小锋承担18000元。小锋心里苦,可是又不敢不从,便又向小花转账18000元。
然而,小花还嫌不够刺激,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谎称小锋转发的视频内包含了部队特供酒,部队要起诉小锋,律师费和开庭费共计90000元,要求小锋承担30000元。小锋这回并未支付该笔费用。小花急了,赶紧在微信朋友圈散布谣言,谎称因小锋未能及时支付30000元,其一个朋友患有呼吸道感染的孩子,未能及时支付诊费造成死亡,逼迫小锋转账。
至此,小锋终于意识到被骗了,愤怒和失望交织在他的心头,他选择了报警,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难逃法律制裁
也失去了友谊
2023年底,小花主动前往公安投案自首,并一次性赔偿42000元给小锋。小锋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谅解。
近日,文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花诈骗罪名成立,结合小花系自首、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此前无犯罪记录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多次诈骗等法定从重情节,判处小花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这次诈骗事件,小锋损失了金钱,对友情产生了怀疑。而小花,也因自己的贪婪和错误选择,面临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
来源:文昌市人民法院
审校:方艳
内容责任:陈宁悦
审核:敖坤 吴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