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弥勒市推出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大力倡导节俭治丧、生态安葬,树移风易俗新风尚,保护绿水青山。
近日,在弥勒市西三镇者衣村委会村级林下节地生态安葬公墓,首位逝者入葬,为西三镇倡导文明、俭朴、节约的殡葬新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11月26日,弥勒市西三镇者衣村委会村级林下节地生态安葬公墓首位逝者入葬,覆土、献花、鞠躬、默哀……仪式简单而不失庄重。
逝者为者衣村委会者衣村小组村民,逝世之后进行了火化。原本其子女打算按照传统习俗进行土葬,经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细致耐心地做家属的思想工作,讲清楚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最终家属理解同意,决定让老人在山清水秀的村级林下节地生态安葬公墓长眠。
值得一提的是,家属信奉“厚养薄葬”的理念,将原计划邀请的100余桌宴客减至30桌,隆重的彝族丧葬习俗也是尽量减简,倡导文明、俭朴、节约的殡葬新风。
(一)免除弥勒户籍城乡居民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遗体三天冷藏存放费、骨灰一年寄存费,合计1133元);
(二)遗体捐献者且不保留骨灰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四)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五)骨灰壁葬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六)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死亡后火化入公墓安葬的可向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
为革除丧葬陋习,树文明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是避免山林火灾,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的迫切要求;是利民利国、为了未来的大事要事。
严格实行火化。严格合理实事求是的划分的火化区进行火化。凡在火化区域内死亡的居民,实行火化,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允许土葬,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行火化,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
严禁散埋乱葬。所有骨灰集中安葬于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纪念堂、公益性纪念林或寄存在殡仪馆。严禁在沿铁路、沿公路、沿通航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和开发区等“三沿五区”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墓。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河海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生态安葬方式,对选择采用生态安葬的,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1、保护宝贵土地资源
按旧的土葬模式,一座坟墓少则几个平方,大则十几个平方,日积月累,不断蚕食着我们为子孙后代保留的宝贵土地资源。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只能是推广绿色殡葬,尤其要以树葬、壁葬、花坛葬、海葬这些模式来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殡葬所倡导的是回归大自然,以一种新的形态重新进入生态链中,与自然共生,从而永生,表现的是积极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态理念,引导人们爱护树木花草,共同维护墓地的绿化和生态。
树葬
花坛葬
壁葬
海葬
3、符合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绿色殡葬是以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利益为主要目的,促进人的价值自由发展与全面实现 、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融合统一,体现了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相统一的以人为本的生态价值观。
节能生态安葬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时代新风的社会系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