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嫌疑人落网后
面对审讯抛来“否认三连”
不知道!不是我!没干过!
为此,检察官开展了
一系列调查核实
最终“零口供”将其送上审判席
时间回到2023年9月28日晚
民警将正在某KTV内
进行毒品交易的穆某
当场抓获
并顺藤摸瓜,于9月29日晚
将穆某的上线柳某抓获
现场从其身上查出麻果2颗
又于10月26日下午
将曾两次向柳某
贩卖毒品的蔡某抓获归案
2024年1月
荆州市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对该案事实和证据进行梳理
穆某共有5起贩卖毒品事实
毒品均从柳某处购买
蔡某共有7起贩卖毒品事实
其中曾两次将毒品卖给柳某
提审讯问时
穆某、蔡某均如实供述罪行
认罪认罚
柳某共有9起贩卖毒品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
他仅对其中3起犯罪事实
及从其身上查出的
0.19克毒品事实无异议
但拒不承认其余6起事实
“我没有委托
穆某、何某(已另案处理)
帮我卖毒品”
同时拒不承认
其租住房屋楼顶阳台的
181颗麻果(净重17.286克)
为其持有
甚至否认自己居住在该处
“我没有租这间4楼的房子
更不认识房东”
对于柳某拒不承认的
6起贩卖毒品事实
检察官通过调取
买毒人、中间介绍人、送货人
(以上人员均已另案处理)
与柳某的微信交易记录
手机通话记录
确认柳某曾与何某、穆某
互相多次通话及转账
据何某供述
他与柳某相识多年
柳某为人谨慎
在几次微信转账后
二人只用现金交易毒品
穆某也指认自己购买毒品
均来源于柳某
结合相关书证、电子数据
及证言、供述
检察官认为
柳某贩卖毒品事实足以认定
对于柳某直接否认的
181颗麻果归属事实部分
检察机关指导公安机关
组织柳某租住房屋的房东
对柳某进行辨认
对柳某租住处进行勘验检查
并继续讯问买毒人、送货人
最终形成
完整证据链
足以证实181颗麻果属于柳某
2024年5月29日
荆州市监利市人民法院经审理
以贩卖毒品罪
分别判处柳某等3人
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有期徒刑
各处罚金五千元至四万元不等
没收三人全部违法所得
并依法上缴国库
柳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8月5日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正义监利消息整理】
编辑:薛灵毓
校对:喻泓清
审核:汪锦
核发:石庆华
投稿邮箱:2952597778@qq.com
联系电话:027-67128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