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代购
怎么就犯罪了?”
面对检察官
法律意识淡薄的他
不解地问道
全然不知自己
早已闯下大祸
……
务工人员崔某
偶然认识了毒贩向某
工地上的“朋友”得知后
便请求他帮忙购买
一点麻古和冰毒
“热心肠”的崔某
认为代购一次毒品不犯法
便满口答应
以800元的价格
从向某处购进毒品
再以1000元的价格
贩卖给“朋友”
从中赚取差价
“我只是代购毒品
不是贩毒!”
到案后
崔某一直辩解
并拒绝认罪认罚
检察官便向崔某释法说理
代购毒品牟利
就是贩卖毒品
代购者收取、私自截留
部分购毒款、毒品
或者通过在交通、食宿等开销外
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等方式
从中牟利的
属于变相加价
崔某的行为就属于“牟利型代购”
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
最终
崔某认识到
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
表示认罪悔罪
近日,经审理
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
依法以贩卖毒品罪
判处向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湖北禁毒提醒
如发现身边存在
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一定要及时远离
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秭归检察】
编辑:徐雪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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