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博物馆关于征集藏品的公告

文化   2024-10-14 12:16   陕西  


榆林市博物馆关于征集藏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榆林市博物馆建设,增加藏品数量、丰富藏品类型,构建完善的藏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榆林市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反映榆林地区及西北地区古代及近现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产生活、科技、生态环境变迁和重大事件的重要物证。

(二)榆林地区及西北地区重要历史人物,包括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文化名人、宗教人物等方面的重要文物及作品。

(三)榆林地区及西北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珍贵艺术品。

(四)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学、民族学、宗教学的文献资料。

(五)能反映中国、陕西、榆林地区自然特征的珍稀标本。

(六)重要文物的征集不受地域限制。

征集方式



(一)无偿征调。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文物属于国家资产,采用无偿征调的方法。

(二)捐赠。坚持自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原则,接受个人、社会组织捐赠,将向捐赠者授予颁发捐赠证书。
(三)移交。国家公安、司法、工商、监察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
(四)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本馆组织文物专家对拟收购的藏品进行鉴定估价,参照市场因素,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者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者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应征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填写《榆林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基本信息表》(一物一表,见附件)进行初选;经确认入选后通知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有意向者可与榆林市博物馆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

征集热线:0912-3734859  
联系人:张女士
邮箱:yulinmuseum@126.com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榆林市博物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附件:榆林市博物馆藏品征集信息表.doc


榆林市博物馆

2024年10月14日

榆林市文化产业联合会
发展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创意动漫、文艺演出、印刷包装、标识广告会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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