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城区拥有一套房屋,由于他工作生活长期在外地,决定让父母也跟过去,所以他打算将城区的房子卖掉,但是又不能亲自回来签订买卖合同、过户等事情。因此,他想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的亲戚代为办理上述事项。
首先,告知刘先生办理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其次,委托人应亲自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建议刘先生将房屋出售、过户等相关事宜委托给在城区内的近亲属代为办理。因为一旦办理了委托公证,受托人就会按照委托书中的权限来办理相关事宜,因此受托人一定要找可靠的人。
因房产委托公证涉及很多情况,所需公证材料也不尽相同,当事人应一事一委托,另外提醒委托人不要在委托书中笼统且概括性地表述委托事项(比如涉及房产的全部事宜等),要有针对性的写清楚委托事项,以便其在不动产部门顺利使用委托书。
现实中并非全部事项都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法律规定了一些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是不可以委托办理,而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的,比如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收养关系、委托、声明等。
•要知道具体的使用部门与具体要求
•要知道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
•要知道委托的权限
•要知道委托的期限
为了控制风险,委托人要详细了解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时间,以明确具体的委托期限。
来源/ 证法动态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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