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道闸“失误”砸坏车,责任怎么分?

时事   2025-01-14 19:31   新疆  

车辆进出小区、商场、写字楼停车场时,都要经过道闸,若道闸“失误”造成车损人伤,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12月,李女士驾车进入某酒店停车场,通过道闸时,另一辆车的车主支付停车费后欲驾车从停车场出去,李女士见状,向后倒车为其让路。不料,此时道闸抬杆落下,将李女士车辆砸坏。


李女士与酒店协商赔偿问题,双方对赔偿金额存有争议,于是李女士将酒店诉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3000元。


为查清案件事实,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审判团队法官来到该酒店,反复查看视频资料,还原事情经过。


法官认为,酒店作为停车场使用权人及管理人,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对李女士进入车库可能存在的风险负有提示义务,该酒店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李女士车辆受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另外,驾驶人员和行人在停车或通行过程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当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陌生环境需要谨慎,如因自身过错导致权益受损,也应对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李女士驾驶车辆通过机动车出入口处时,没有注意停车场道闸抬杆起落情况,未采取相应躲避措施,对于损害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


通过法官充分释法明理,酒店认识到自身过错,李女士亦同意作出适当让步。经调解,某酒店当场赔偿李女士车辆修理费1300元。


END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记者:张秀

通讯员:张丽华、司宇

编辑:倪佳红

编:许释文

审核:陈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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