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年12月25日0时起。
二、设备类型及安装位置
(一)高清电子警察系统
1.濉溪县淮海路与岱河路交口
2.濉溪县虎山路与岱河路交口
3.濉溪县乾隆湖路与闸河路交叉口
4.濉溪县乾隆湖路与浍河路交叉口
5.濉溪县乾隆湖路与琴赞路交叉口
6.濉溪县乾隆湖路与溪河路交叉口
7.濉溪县北环路与榕树路交叉口
8.濉溪县北环路与二关路交口
9.濉溪县北环路与龙脊山交口
10.濉溪县北环路与乾隆湖路交口
11.濉溪县乐学路与和鸣路交口
12.濉溪县更生路与琴赞路交口
(二)逆行抓拍系统
濉溪县S238线68公里950米处逆行抓拍卡口
(三)机动车违停抓拍
1.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S411与岳集村交口北违停抓拍
2.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S411与岳集村交口南违停抓拍
3.淮北市濉溪县淮海路与岱河路交口违停抓拍
4.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界沟路违停抓拍
5.淮北市濉溪县虎山路与岱河路交口违停抓拍
三、抓拍内容
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按规定倒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机动车违停抓拍主要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上述设备已全部建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特此通告
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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