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交警关于对交通违法行为不接受处理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第二十三期)

政务   2024-11-12 17:57   贵州  

 以下列表中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查获,无正当理由未前往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经催告至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

 请以下列表中机动车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逾期未到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告告知处罚处理。

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名单

 

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编辑:赖聪颖

一审:王庆伟

二审:沈希东

三审:王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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