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政务   2024-11-18 18:22   贵州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并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对惠水县辖区部分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启用前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覆盖道路范围:

101省道47公里+200米至48公里+200米路段(小地名:回龙村小寨路口至爬头寨(惠民一条街)至珠场寨路口)。

二、抓拍道路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违法行为。

三、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止。公示结束后,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后启用。设备启用后,根据监控记录,凡在县城区各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赖聪颖

一审:王庆伟

二审:沈希东

三审:王德鑫


惠水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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